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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Power Engineering and Engineering Thermophysics

(学科代码:0807

一、学科概况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是1956年开始建设的我校主干学科,其中化工过程机械二级学科1984年成为全国首批3个化工过程机械博士点之一。学科拥有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博士点、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国家热管技术研究推广中心、江苏省过程强化与新能源装备技术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流程工业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工程实验室、江苏省工业装备数字制造及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极端承压装备设计与制造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研究基地7个。支撑的“公共安全与节能”获江苏省优势学科一期建设项目资助(优秀),“先进能源技术与装备”获江苏省优势学科二期项目资助(标志性成果通过),“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获江苏省优势学科三期资助, 同时作为我校工程学科主要支撑学科,已进入ESI3.6‰

学科瞄准国际学术前沿与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围绕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动力工程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方向开展研究充分发挥应用转化和解决国家重大需求问题方面的优势,接轨社会和市场需求,坚持产学研用结合,协同发展、多维联动,走优势与特色发展之路。

二、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 人为根本,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主线,培养具有坚定政治立场、高尚思想品德、严谨治 学态度、富有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人才。

在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上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门知识和良好的创新精神,深入了解本学科前沿发展现状和趋势,能够胜任攻关复杂基础问题。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当具备开展先进科学研究、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培养高水平人才的领军能力。毕业后能够进行基础理论创新和先进技术研发的工作。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国际交流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三、培养方向

本学科瞄准国家重大需求,本学科下设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动力工程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研究方向。

四、学习年限和学分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需本人申请,经导师或导师指导小组同意,学院审核,报校研究生院批准。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左右(含硕士阶段)。

博士研究生总学分最低要求为1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6学分,必修环节6学分。

五、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课程英文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学期

备注

学位课

公共学位课程

B001001

博士英语

English for Doctoral Candidates

2

40

1

4学分

B001002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Chinese Marxism and in the Contemporary Era

2

32

1

B001003

中国概况

General Introduction of China

2

32

1

4学分

(留学生)

B001004

综合汉语(一)

Comprehensive Chinese I

2

32

1

专业学位课

B072001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前沿

The Frontier of Dynamic Engineering and Engineering   Thermal Physics

2

32

1

2学分

B072002

高等计算力学

Advanced Computational Mechanics

2

32

1

B072003

高等破坏力学

Advanced Failure Mechanics

2

32

1

B072008

高等热力学*

Advanced Thermodynamics

2

32

1

B072009

高等传热学*

Advanced Heat Transfer

2

32

1

B072007

先进制造

Advanced Manufacturing

2

32

1

必修

环节

学术报告训练

2

6学分

学术讲座/报告

2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境)外交流访学

2

备注

六、必修环节管理

1学术报告训练(2学分)

博士研究生必须按要求在学术研讨会上作专题报告。在学期间,每位博士研究生作报告不得少于四次,总数至少达四次者才能取得学术报告训练2学分。

2学术讲座/报告(2学分)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至少十五次校内外学术研讨活动,其中至少五次为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的学术研讨活动,至少2次为人文美学素质类讲座,其它由各学院安排,总数至少达十五次者才能取得讲座/报告2学分。

硕博连读研究生参加学术研讨不得少于二十次,其中至少七次为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的学术研讨活动,至少2次为人文美学素质类讲座,其它由各学院安排,总数达二十次者才能取得讲座/报告2学分。

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境)外交流访学(2学分)

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参加1次权威学术机构组织召开的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重要国际学术会议或参加学术会议2次或国(境)外交流访学3个月以上,才能取得该环节2学分。

七、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独立完成。

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应在科学上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学术成果,应能反映出博士研究生已经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了独立从事教学或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博士研究生应具有优良的学风与科研道德。论文应反映自己的研究成果,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详见《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编)。学位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博士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

2论文开题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具体课题,并尽早完成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开题报告会应吸收有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组织开题报告,以保证课题的前沿性和创新性。开题报告原则上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原则上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的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要求》。

3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按《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4预答辩(预审)

博士研究生必须安排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环节。博士研究生应在学院或学科规定的时间点提出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申请。预答辩(预审)应在所属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3名)评审。博士研究生应按学院或学科规定的时间点及要求将学位论文初稿送达预答辩(预审)专家、张贴预答辩告示。通过预答辩(预审)的研究生应将预答辩(预审)相关材料交学院备案。不通过者,必须根据考核小组提出的意见,针对课题研究工作及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的问题,在导师(团队)指导下,作实质性的调整和改进后,根据学院或学科规定的时间再次提出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申请。

5论文评阅与答辩

博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修满规定学分,可申请答辩。论文具体评阅及答辩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博士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

6学术成果要求

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科研成果考核办法》。

八、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

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