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在校学习 > 培养方案 > 正文

博士 安全科学与工程

安全科学与工程

Safety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学科代码:0837

一、学科概况

安全科学与工程是安全科学基础理论和安全工程技术与管理以及实践相结合的学科、专业和范畴的总称。主要学科方向包括:揭示安全客观规律并提供学科理论、应用理论和专业理论的安全科学;保证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生命及健康得到保障、身体及设备财产不受到损害且提供直接与间接保障的安全技术;综合运用系统论、运筹学、概率论、决策论、数理统计、控制论以及安全科学理论等知识,研究安全系统的分析、规划、设计、组织、管理、评价与控制等问题的安全系统工程;为实现安全而组织和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和环境等各种资源过程的安全与应急管理等。

南京工业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是研究现代城市与工业生产,特别是化学工业和石油化学工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与管理的学科,是由多学科交叉产生的一门新兴综合学科。要求掌握与安全科学技术有关的工程数学、力学、物理、化学、燃烧与爆炸理论、传热与传质学、相似理论和模拟方法、安全学原理等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把握安全技术及工程学科的进展。主要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化工过程安全、城市公共安全等多方面开展相关研究。

二、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主线,培养具有坚定政治立场、高尚思想品德、严谨治学态度、富有创新精神的高层次科研人才。

知识结构方面,掌握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研究伦理等方面的知识,尊重他人的学术思想和研究方法,能够继承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专业已有成果,博采众长,并能提出创造性观点,揭示人类生产、生活和生存中安全科学的客观规律。

能力结构方面,具备获取知识能力、学术鉴别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学术创新能力、学术交流能力以及良好的行业前瞻预判能力。

素质结构方面,具备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强健的体魄和坚强的意志力、高尚的情操和正确的审美观、正确的劳动观念和良好的劳动习惯。

  1. 培养方向

    1、危险化学品安全理论与技术

    2、化工过程安全理论与技术

    3、化工高危装置安全

    4、化工重大事故防控

    5、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

    四、学习年限和学分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需本人申请,经导师或导师指导小组同意,学院审核,报校研究生院批准。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总学分最低要求为1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6学分,必修环节6学分。

    五、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课程英文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学期

备注

学位课

公共学位课程

B001001

博士英语

English for Doctoral Candidates

2

40

1

4学分

B001002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Chinese Marxism in the  Contemporary Era

2

32

1

B001003

中国概况

(留学生课程)

General Introduction of China

2

32

1

4学分

B001004

综合汉语(一)

(留学生课程)

Comprehensive Chinese   I

2

32

1

专业学位课

B012001

安全科学与工程

学科前沿

The frontier of safety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2

32

1

2学分

B012002

安全技术与工程*

Safety Technology and Engineering

2

32

1

B012003

化工过程安全*

Process Safety Theory and Safety Design

2

32

1

B012004

安全工程数值计算方法*

Numerical calculation method for safety   engineering

2

32

2

B012005

火灾学*

Fire Science

2

32

2

B012006

爆炸学*

Explosion Science

2

32

2

必修

环节

学术报告训练

2

6学分

学术讲座/报告

2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境)外交流访学

2

备注

注:*专业核心课

六、必修环节管理

1、学术报告训练(2学分)

博士研究生必须按要求在学术研讨会上作专题报告。在学期间,每位博士研究生作报告不得少于四次,总数至少达四次者才能取得学术报告训练2学分。

2、学术讲座/报告(2学分)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至少十五次校内外学术研讨活动,其中至少五次为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的学术研讨活动,至少二次为人文美学素质类讲座,其它由学院安排,总数至少达十五次者才能取得讲座/报告2学分。

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研讨不得少于二十次,其中至少七次为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的学术研讨活动,至少二次为人文美学素质类讲座,其它由学院安排,总数达二十次者才能取得讲座/报告2学分。

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境)外交流访学(2学分)

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参加1-2次权威学术机构组织召开的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重要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境)外交流访学3个月以上,才能取得该环节2学分。

七、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见解或创新性,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与管理工作的能力。论文实际工作量一般不少于三年。

学位论文应立题正确、方案可行、具有新颖性,理论密切联系实际、数据可靠、分析严谨、论证确凿,有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论文语言通顺、结构严谨、逻辑性强。其结论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2、论文开题

博士研究生论文选题应经过导师同意。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和调查研究等工作,把握本学科领域前人研究成果、国内外现状和发展动态,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研究课题。

论文选题应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强调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等相结合。

开题报告字数应在5000字左右;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应在10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应占三分之一以上。

博士研究生开题的时间原则上在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主要课程结束之后,由研究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研究所确定开题报告时间后,须向学院报送备案。

开题报告的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要求》(南工(2014)研字第17号)。

3、中期考核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要求在入学后第四学期完成,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分为博士研究生个人撰写《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和中期检查答辩会两个环节。中期检查具体要求详见《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

4、预答辩(预审)

学位论文预答辩可在博士阶段第八学期开学后的前4周内举行,可根据博士研究课题实际进展进行调整。预答辩由3-5名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预答辩专家组,专家组设组长1人。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专家组成员须具有教授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技术。

预答辩小组须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对博士研究生的预答辩情况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当评分大于等于80 分:其论文经完善、定稿、导师审阅后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评分在70-80 (不含80 ) 分:需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三个月后经导师审阅同意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评分低于70分:必须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六个月后经导师审核重新进行预答辩。

5、论文评阅与答辩

博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修满规定学分,可申请答辩。论文具体评阅与答辩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博士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

6、学术成果要求

安全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及科研成果的要求按照学校发布《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科研成果考核办法》文件执行。

八、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

安全科学与工程博士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